中国法制出版社新书征订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学习问答》 作者:全国人大、广电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编写 由权威机构组织联合编写的法律释义 ★权威——唯一由立法机关、执法机关联合编写的释义 ★充实——运用第一手立法材料,准确、全面、深入解析法律内容 ★详尽——逐条解释立法原意和立法背景,附录相关立法资料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这是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于2017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通过的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了如下制度:(1)取消了单片许可证审批。新法没有新增设行政审批项目,同时还取消了电影制片单位审批、摄制电影片(单片)许可证审批等行政审批的项目。(2)对演员、导演规定了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罚款、吊销许可证、一定期限从业禁止等。(3)明确禁止虚报、瞒报票房,规定片头广告时间。规定了电影院的电影放映质量保证责任、广告播放时间限制和观众安全健康保障责任,并禁止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主体通过制造虚假交易、虚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该法将对电影产业产生重大的影响。 为了配合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帮助广大读者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保证法律的贯彻落实,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全国人大、广电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编写了这本释义。逐条解释立法原意和立法背景,对电影产业促进法进行了全面、系统、准确、权威的解读。 主要读者对象:广电系统执法人员——各省市广电局法制处、电影处执法人员,电影企业、相关从业人员,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人员。 ISBN | 书名 | 定价 | 订数 | 978-7-5093-822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 | 39(估) | | 978-7-5093-8223-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学习问答 | 32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