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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图书分类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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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读》
类别一:法律法规
类别二:行政诉讼法
定 价:¥39.00
作 者:主编 袁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
出版社:中国法制社
出版时间:2014-11-13
开 本:32开
页 数:0
立即预订
图书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读》

原价:39元                   出版日期:2014-11-1           开本:32开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诉权]

第三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第四条[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第五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六条[合法性审查原则]

第七条[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第八条[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第九条[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第十条[辩论原则]

第十一条[法律监督原则]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十三条[受案范围的排除]

第三章  管辖

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一般地域管辖和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

第十九条[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案件的管辖]

第二十条[不动产行政案件的管辖]

第二十一条[选择管辖]

第二十二条[移送管辖]

第二十三条[指定管辖]

第二十四条[管辖权转移]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五条[原告资格]

第二十六条[被告资格]

第二十七条[共同诉讼]

第二十八条[代表人诉讼]

第二十九条[诉讼第三人]

第三十条[法定代理人]

第三十一条[委托代理人]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权利]

第五章  证据

第三十三条[证据种类]

第三十四条[被告举证责任]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被告延期提供证据和补充证据]

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据]

第三十八条[原告举证责任]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第四十一条[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第四十二条[证据保全]

第四十三条[证据适用规则]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四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第四十五条[经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限]

第四十六条[起诉期限]

第四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起诉期限]

第四十八条[起诉期限的扣除和延长]

第四十九条[起诉条件]

第五十条[起诉方式]

第五十一条[登记立案]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不立案的救济]

第五十三条[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公开审理原则]

第五十五条[回避]

第五十六条[诉讼不停止执行]

第五十七条[先予执行]

第五十八条[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法律后果]

第五十九条[妨害行政诉讼强制措施]

第六十条[调解]

第六十一条[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交叉]

第六十二条[撤诉]第六十三条[审理依据]

第六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处理]

第六十五条[裁判文书公开]

第六十六条[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被告的处理]

第二节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七条[发送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第六十八条[审判组织形式]

第六十九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第七十条[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

第七十一条[重作判决对被告的限制]

第七十二条[履行判决]

第七十三条[给付判决]

第七十四条[确认违法判决]

第七十五条[确认无效判决]

第七十六条[确认违法和无效判决的补充规定]

第七十七条[变更判决]

第七十八条[行政协议履行及补偿判决]

第七十九条[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裁判]

第八十条[公开宣判]

第八十一条[第一审审限]

第三节简易程序

第八十二条[简易程序适用情形]

第八十三条[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和审限]

第八十四条[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第四节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五条[上诉]

第八十六条[二审审理方式]

第八十七条[二审审查范围]

第八十八条[二审审限]

第八十九条[二审裁判]

第五节审判监督程序

第九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九十一条[再审事由]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

第九十三条[抗诉和检察建议]

第八章  执行

第九十四条[生效裁判和调解书的执行]

第九十五条[申请强制执行和执行管辖]

第九十六条[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执行措施]

第九十七条[非诉执行]

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九十八条[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原则]

第九十九条[同等与对等原则]

第一百条[中国律师代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诉讼费用]

第一百零三条[施行日期]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11月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2013年12月16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3年12月23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14年8月2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4年10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2014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前后对照表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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