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014年4月24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备受关注的《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经过四次审议后顺利通过。针对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修订案增加了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规定,完善了关于行政强制措施、区域限批制度的规定,扩大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对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治理和应对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规定。 业内专家称,环保法的修订无疑对今后加强我国环境保护、治理环境污染带来更加积极的作用,环保产业的发展将会因环保法的修订更加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以及资金的投入,包括环保设施、设备开发等都会因此获益。“美丽中国”的建设也将获得新的助推器。 与此同时,作为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新法律的主阵地,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推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新修订本)》。该法律单行本体例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公报权威版本,内容涵盖了历次常委会审议的情况汇报,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草案的说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环保法修改情况在汇报以及审议结果的汇报,同时对最新修改意见报告也做了及时收录。本法律单行本编排体例最具权威指导性,查询方便快捷,是相关环境执法部门以及广大百姓大众了解环保法最新修订内容的实用读物。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13年6月26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13年10月2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4年4月24日 |